处长岗位职责
1.负责全处的各项行政业务工作。
2.负责组织制定年度保卫工作计划和保卫经费预算,并组织实施。
3.配合各二级单位建立、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,做好“四防”工作。
4.负责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。不断提高全处工作人员的政治、业务素质,指导各科室工作。
5.负责处内班子分工和对科级干部的聘任及晋级、晋职、奖惩工作,监督各科室岗位职责完成情况,定期召开处务会,并对全处工作进行考核检查。
6.组织评比,表彰奖励全校安全保卫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。
7.负责与公安、国安等业务单位相关工作的联系。遵守保卫工作纪律。
8.承办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。
副处长岗位职责
1.协助处长做好学校治安、交通、消防、政保、户籍、安全宣传教育等项工作,当好处长的参谋和助手。
2.协助处长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的政治、业务学习,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及业务能力。
3.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,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各部门落实治安、消防管理规定和防范措施;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刑事、治安案件、火灾事故的查破及善后处理工作。
4.根据上级公安、国安机关的部署,开展政情、社情调查,及时掌握信息动态,协助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。
5.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,协助处长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,落实治安、消防、交通、政保、户籍工作的具体措施。
6.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,维护好校园治安秩序,加强流动人口的登记、管理工作。
7.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安全隐患检查、排查工作。
8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