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综治委与各部门签订
《2012—2013年消防安全责任书》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消防法》,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,校综治委主任、副校长贾明远与各部门签订了《2012—2013年消防安全责任书》。
《消防安全责任书》按照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和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明确了责任人、岗位制度、防火措施、重点部位、消防规定等内容。
《消防安全责任书》规定: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单位个人并结合年终考核通报表扬,对职责落实不到位,出现火灾事故的单位个人要通报批评,在评选先进时“一票否决”,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