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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排查校内电气火灾隐患的通知

2026年05月09日  阅读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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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
  为切实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线,预防电气火灾风险,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安排

1.从即日起至522日,各部门、各单位对本单位所属区域内的电气设备、电气线路、用电器具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。

2.525日至65日,保卫处、后勤管理处等部门集中开展安全检查。

二、检查重点

1.学生宿舍、教职工公寓、教学楼、实验楼、图书馆、体育馆、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;

2.食堂、超市、快递点、复印部、面包房等校内经营场所;

3.配电室、机房、电井间、库房、配电箱、电气线路等各类电气设备设施。

三、排查重点内容

  本次排查重点围绕电器使用、电气线路及相关设施安全,具体包括:

1. 用电设备

  检查各类用电设备(如空调、电脑、打印机等)是否存在老化、损坏、故障、超负荷等安全隐患;发现有变色、异常气味、异常声响、滋火、松动、灼烧痕迹等现象,要立即断掉电源,并向相关部门报修。  

2.电气线路

  查看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、老化、绝缘层破损、线路过载等问题;线槽、线管是否完好,有无脱落、破损、堵塞等情况;线路与易燃、可燃物品是否保持安全距离。

3.电井间(配电箱)

  是否堆放杂物,门锁是否完好,电箱(柜)内电气元件是否正常,有无损坏、发热、打火、焦糊味等异常现象。

4. 照明灯具

  查看照明灯具是否安装牢固,灯罩是否完好,有无松动、掉落等安全隐患;开关、插座是否正常,有无损坏、漏电等问题。

5.私自改动线路

  未经校内主管部门允许,严禁改动或私拉电线,装修中确需改动电器线路的,开工前应向后勤管理处报备,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。

6.安全管理情况

  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,长时间离人应关闭电源总开关,用电设备应与可能进水的门窗保持适当距离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,扎实开展安全检查,做到不留死角、不漏一处,确保隐患排查到位、整改到位。全体师生员工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严格遵守校园电器安全使用规定,主动检查自身使用区域的电器隐患。

2.检查中发现的隐患,应及时整改。无法立即整改的,要采取临时防范措施,设置警示标识,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协调处理,坚决杜绝隐患遗留。

3.各部门、各单位要结合本次排查工作,通过主题班会、宣传栏、工作群等多种形式,开展电器安全使用、火灾预防及应急处置知识宣传教育,引导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定,杜绝违规行为,共同营造安全、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
4.畅通上报渠道,及时反馈信息。检查过程中,发现火灾隐患或紧急情况,请立即拨打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:88166119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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